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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抓好承包企业劳动保护措施经费提取使用的监督
作者单位:沈阳市机械冶金工业工会
摘    要:党和国家十分关心工人劳动条件的改善,规定“各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家计委的要求,每年在固定资产更新和技术改造资金中提取百分之十五至二十用于改善劳动条件,不得挪用”。《企业法》规定“职工代表大会有权审查同意或者否决企业的工资调整方案、奖金分配方案、劳动保护措施、奖惩办法及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厂长工作条例》规定“厂长应当不断改善企业的劳动条件,高度重视安全生产,认真搞好劳动保护”。 企业实行承包以后,上述规定和要求是否得到较好的贯彻执行?最近,我们对部分实行承包责任制的企业,在劳动保护措施经费(以下简称劳措费)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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