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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违反培训协议的责任承担
引用本文:吴春明.论违反培训协议的责任承担[J].中国劳动科学,2012(3):25-27.
作者姓名:吴春明
作者单位:山东省章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摘    要:职工专业技术培训是劳动者权利义务的重要内容,用人单位出资培训是基于对产品质量和销售业绩的预期,因此,享有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权利,可就劳动者未履行服务期义务进行培训费用的追偿。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必须全面履行法定的和约定的义务,追究对方的法定和约定责任必须以己方无过错为前提,如果己方过错而造成对方被迫或违约将各自承担应负的责任。同时,培训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其工资,工资底线不能少于最低工资标准。专项技术培训费用的范围应包括产生支付凭证的培训费、教材资料费、参观考察费、考试考证费、差旅费、食宿费等。

关 键 词:培训协议  服务期  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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