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伤职工无力举证认定申请应否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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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骆俊功,柏为智.受伤职工无力举证认定申请应否受理[J].中国劳动科学,2012(1):56-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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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骆俊功 柏为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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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大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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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案情简介某化工公司职工陈某一直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也未参加工伤保险。2011年6月,陈某上夜班时不慎掉入槽钢罐中吸入大量氮气后昏迷不醒。公司将其送医院抢救,用去医药费4万多元,但陈某未能苏醒,公司并不再为其支付抢救费用。陈某家人要求公司继续抢救,但公司称陈某是该公司临时工,除非陈某家属与公司签下"化工公司一次性付陈某家属25000元,无论陈某能否苏醒,均不再与公司有任何关系"的书面协议。因救人要紧,急需巨额医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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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司职工 受理 举证 受伤 化工公司 劳动合同 案情简介 工伤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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