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辞职后离职前患病应否享受医疗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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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肖兰.员工辞职后离职前患病应否享受医疗期[J].中国劳动科学,2012(5):57-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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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肖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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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省青岛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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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张某与某公司订立了期限自2010年6月28日起至2015年6月50日止的劳动合同。2011年9月15日,张某以“家庭原因”为由向公司书面申请辞职,并与公司约定最后的工作日为2011年11月50日,离职的生效日为2011年12月1日。10月30日,申请人在家中意外受伤,经医院诊断为“腰部外伤”,医生建议张某休养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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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员工辞职 离职 医疗期 享受 患病 2010年 劳动合同 书面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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