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基建单位的班组与“三工”现在多数基建单位已转为管理型企业,施工现场总包单位(工程中标单位)、分包单位和劳务队混存,特别是建筑企业的基层班组,就是大小不等的承包队,其人员主要是“三工”,即合同工、劳务工与务工农民。这使得传统的单一行政管理向行政管理、行业管理和合同管理并存转变,需要相应的法制来做保证,而《宪法》中有关“人权”的条款和《安全生产法》中“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就是解决这一问题最根本的制度。只要管理者依法给“三工”一份爱,他们就能关注安全生产,消除各类隐患,降低事故风险。“三工”中不乏技艺双全,品格高尚者。在以现代设计和新型材料为主,造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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