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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农民从生态修复中获得更多好处
摘    要: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制定的2008年1号文件,继续围绕解决农村、农业和农民“三农”问题出台巩固措施和新的利好政策,其中一项重要承诺是让农民从全国性的生态修复行动中获得更多物质好处,以鼓励农民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一号文件提出,在不改变林地用途前提下,承包人有权依法处置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可依法自主经营商品林。这表明,在使森林资源明显增加的同时,农民可从中获取可观的经济收益。

关 键 词:生态修复  农民  林地使用权  “三农”问题  生态文明建设  一号文件  林木所有权  中共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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