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去年以来,不少城市(包括福州)在交通管理上倡 导"三让"文明行为,这是令人欣喜的。 机动车与行人相遇,是"车让人"还是"人让车",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大多是"人让车",而不是"车让 人"。不言而喻,车应该让人,人也应该让车。出国访问, 走在大街上,我常看到这样的情景:正在行驶的机动 车,遇到前面有人横穿马路,便放慢速度,让人从容不 迫地走过去;或有人(特别是老人)要过马路,看到机 动车来了,他们举手示意车开慢些,这时,车便会减速, 甚至停住,让行人先通过,既安全又讲文明。显而易见, 在他们的观念里和行动中,行人与车辆相遇时,首先, 是"车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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