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认定为工伤后又受新伤能否重新向劳动部门申请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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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达一.已认定为工伤后又受新伤能否重新向劳动部门申请认定[J].现代职业安全,2008(9):80-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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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达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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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编辑同志:我表弟的工作要跟化学药品打交道,去年工作时,他双眼被化学药品烧伤,同年,经劳动部门认定为工伤,并做出了劳动能力鉴定,为伤残七级。经过劳动争议仲裁部门调解,表弟和单位达成调解协议。后来部门调动,他去了新的部门,结果又不慎将手烧伤,正在接受治疗,想请问一下,这样的情况能否重新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认定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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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劳动部门 工伤 化学药品 劳动争议 劳动能力 工作时 烧伤 调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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