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启动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人民调解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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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英娟.吉林市启动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人民调解工作[J].吉林劳动保护,2011(1):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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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英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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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指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不断化解社会矛盾的持续过程",要"更加积极主动地正视矛盾,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不断促进社会和谐。"吉林市组成由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公安局、司法局、保险协会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交通事故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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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人民调解工作 人民调解员 人民调解委员会 吉林市 当事人 化解矛盾 六届六中全会 最大限度 社会主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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