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的几点法律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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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崔华平,温英民.修改《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的几点法律思考[J].环境保护,1999(2):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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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崔华平 温英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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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首都师范大学政法系 [2]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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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修改的必要性随着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环境保护形势发展和水污染防治工作日益深人,特别是1996年5月15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19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现行(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在以下方面远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客观需要。1.《决定》对《水污染防治法》作了较大补充和完善经修改的(水污染防治法),新增了16条,修改了7条,提出了一系列水污染防治的全新举措。其主要内容是:(l)防治水污染应当按流域或者区域进行统一规划,水污染防治规划是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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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水污染防治法 实施细则 法律 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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