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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灾害生态环境风险及其评价——以汶川地震极重灾区次生泥石流灾害为例
引用本文:尚志海,刘希林.自然灾害生态环境风险及其评价——以汶川地震极重灾区次生泥石流灾害为例[J].中国安全科学学报,2010,20(9).
作者姓名:尚志海  刘希林
作者单位:中山大学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嘉应学院地理科学与旅游学院;中山大学自然灾害研究中心;
基金项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中山大学三期"211百人计划"科研配套项目
摘    要:灾害生态环境风险评价的关键是评价不确定性灾害事件的发生概率和它对人类依存的生态系统造成的负面后果,评价步骤包括4个部分:受体分析、风险源的概率分析、暴露和脆弱性评价、风险表征。以汶川地震10个极重灾区的研究资料为基础,评价地震次生泥石流灾害生态环境风险指数和生态环境损失,并按照生态环境风险指数和生态环境损失大小对未来10县市的生态环境风险进行了排序。综合考虑2个评价结果,汶川县、北川县、绵竹市生态环境风险较高,安县、青川县、什邡市生态环境风险较低。

关 键 词:生态环境风险  泥石流  自然灾害  “5.12”汶川地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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