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两证”退与进——石少华谈《煤炭法》修改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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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包冬冬.解读“两证”退与进——石少华谈《煤炭法》修改解读[J].现代职业安全,2013(9):66-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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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包冬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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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现代职业安全》编辑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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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6月29日,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修正案)》(简称煤炭法),自2013年7月18日起施行。修改后的《煤炭法》,将原第二十二条"未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煤炭生产"修改为"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煤炭生产"。此后,国务院决定废止1994年12月20日颁布的《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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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煤炭法》 修改 安全生产许可证 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 煤炭生产 许可证管理 修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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