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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 基本医疗保险费 失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摘    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根据国务院2005年12月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现对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关 键 词:基本养老保险费  基本医疗保险费  个人所得税政策  失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计划单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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