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重大危险源辨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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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前言重大危险源辨识是重大工业事故预防的有效手段。自1982年欧共体颁布了《工业活动中重大事故危险法令》以来,美国、加拿大、印度、泰国等也都发布了相应的标准,1996年澳大利亚颁布了国家标准NOHSC:1014(1996)《重大危险源控制》。这些法规或标准中辨识重大危险源的依据都是物质的危险性及临界量,这种做法在技术上是合理的,在使用上是方便的。考虑到与国外相关标准接轨,本标准采用了与此相同的方法。1997年由原劳动部组织实施的重大危险源普查试点工作中,对重大危险源辨识进行了试点实施,本标准是在上述试点工作基础上提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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