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建设美丽中国,保护生态安全是每个公民、每个组织义不容辞的责任。当前我国金融机构实施贷款时,大多只考虑投资回报,较少关注贷款项目的环境效益。本文对"亚行贷款甘肃特色农业暨金融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的"绿色金融"机制进行了系统研究,发现该项目是继兴业银行实施"赤道原则"以来,国内金融业首次将中介银行作为项目实施机构(FIL模式),并为金融机构制定环境与社会管理制度(ESMS),使其将自身的业务和环保理念融合,创建了绿色金融模式,促进了企业和金融业履行环保责任,为西北生态脆弱区生态安全提供了创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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