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索赔责任限制公约1996年议定书即将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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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昭青.海事索赔责任限制公约1996年议定书即将生效[J].交通环保,2004,25(2):5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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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昭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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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随着马耳他于2 0 0 4年2月13日递交其接受海事索赔责任限制公约(ConventiononLimitationofLiabilityforMaritimeClaims) 1996年议定书(LLMCProtocol 1996 )的文件,该议定书在获得10个国家批准的90天后生效的条件即将满足,将于2 0 0 4年5月13日生效。对海上有关损害索赔的赔偿额将大幅度地提高。根据LLMCProtocol 1996 ,对不超过2 0 0 0总吨的船舶,造成人员伤、亡的责任限额为2 0 0万SDR(30 0万美元) ,财产损失的责任限额为10 0万SDR(15 0万美元)。对2 0 0 0总吨以上的船舶,则责任限额随吨位的增加而相应递增。对70 0 0 0总吨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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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海事索赔责任限制公约》 1996年 马耳他 海上运输 赔偿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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