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NGO的理念根源于多中心治理的治理秩序观,其基本模型是政府与社会分享治理权,形成分工合作的治理体系。中国当代NGO的功能局限与发展困境根源于政府奉行的单一中心的治理理念,由此对社会以及NGO的发育施加了过度的管制。中国古代的治理理念和制度经验,尤其是秦汉之变,为我们提供了分享治理权的本土资源。秦制奉行苛法集权,削弱贵族和传统家族网络,建立单一中心的王权制,以战时体制而速灭六国,却又迅速崩溃。汉制重建社会,通过儒生社团和家族制创设政府之外的社会治理组织和制度架构,成为古代社会稳定之根基。从垄断治理权到分享治理权,NGO的发展转型应从中国自身的治理理念与技术中获得再生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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