刍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保责任边界的界定 |
| |
引用本文: | 田秀英.刍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保责任边界的界定[J].工业安全与环保,2022(6):82-84. |
| |
作者姓名: | 田秀英 |
| |
作者单位: | 上海南域石化环境保护科技有限公司 |
| |
摘 要: | 论述了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及有要求的环境敏感保护目标的环保责任边界的界定原则,具体为:根据生产区域和废水处置方式判定水环境环保责任边界;根据排气筒和生产区域边界判定大气环境环保责任边界;声环境环保责任边界界定基本原则为厂界外1 m,特殊情况适当调整;通过各环境要素的环境质量监测,说明工程建设对环境敏感保护目标的影响。以化工项目、橡胶制品项目及车用压缩机项目的环保责任边界划分情况为例,进一步印证了所述建设项目各环境要素环保责任边界界定原则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
关 键 词: | 环境影响评价 环保责任边界 水环境 大气环境 声环境 环境敏感保护目标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