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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环境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的通知
摘    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副省级城市环境保护局。各环境保护督查中心: 为贯彻执行《行政处罚法》,配合《环境行政处罚办法》(部令第8号)的实施,进一步规范环境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我部制定了《环境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关 键 词:环境行政处罚  听证程序  程序规定  印发  环境保护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行政处罚法》  行政处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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