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溢油分散剂验证机构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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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宝章.我国溢油分散剂验证机构成立[J].交通环保,198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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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宝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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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交通部水运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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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按照国际惯例,用于消除海上溢油污染的溢油分散剂(化学分散剂),需经检验机构检验并发给合格证,方可在海域使用。由于我国目前尚未建立有毒化学品管理机构,妨碍了我国自己研制的化学分散剂的推广应用,对进口的化学分散剂也未进行检验,以至有些毒性较高的国外产品在我国销售。为此,一九八三年三月二十六日城市建设环境保护部同意中国船舶检验局的建议,正式成立我国溢油分散剂验证机构,承担检验化学分散剂产品,批准和颁发合格证(包括进口产品的检验)和处理有关涉外涉内事宜。该机构的验证实验室建在交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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