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职责调整 |
| |
作者姓名: | 佳惠 |
| |
作者单位: | |
| |
摘 要: | 经国家批准,本刊主管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将在原有职责的基础上增加以下职责:一是承担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二是原国家经贸委承担的直辖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组织协调特大事故调查处理、组织全国安全生产督促检查、中国海洋(含海域)石油作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必要时有关职责以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名义履行);三是原由卫生部承担的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职责;四是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五是组织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监督指导注册安全工程师…
|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