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编辑部关于贯彻中央精神调整期刊编委会、理事会成员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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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办发〔2003〕19号《关于进一步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减轻基层和农民负担的通知》,新闻出版总署贯彻中办发〔2003〕19号文件的《实施细则》(新出报刊〔2003〕745号),以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国家公务员、党政干部不得在报刊社兼职的通知》(安监管司办字〔2003〕69号),本刊决定对期刊编委会、理事会成员进行调整。对其中属于国家公务员、党政干部的15位同志,经报请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司审查批准,不再聘任为本刊职务,名单附后。这些同志多年来对本刊给予了多方面的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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