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法中预防性民事责任的完善与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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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国胜.环境法中预防性民事责任的完善与发展[J].中国环境管理,199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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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国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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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武汉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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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预防性民事责任是指法律规定的对违反民事义务的民事主体所采取的一种以防止或除去损害为目的并与一定民事制裁措施相联系的国家强制形式,它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三种责任形式。将环境危害消除在萌芽状态是环境法的一个基本功能,预防性民事责任乃实现这一功能的一个极为重要的手段。然而,无论在我国立法界、法学理论界或是就司法实践工作者来说,这一问题似尚未受到应有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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