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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违法将入刑
摘    要:正《意见》将推动安全生产违法入刑。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于安说,追究刑事责任的对象,只要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实施了某一危险行为就可以追究责任。国家行政学院应急管理培训中心研究员邓云峰认为,为避免"离事故越近、权利越小、责任越重"等权责倒置不合理现象,安全生产违法犯罪主体范围不宜列入直接从事生产、作业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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