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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环境监测分析中使用法定计量单位的有关计算
引用本文:杨春宏.在环境监测分析中使用法定计量单位的有关计算[J].中国环境监测,1989(5).
作者姓名:杨春宏
作者单位:上海市环境卫生学校
摘    要:1984年国务院颁布了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命令,其中物质的量的单位名称为摩(尔)(单位符号mol),以往惯用的克分子浓度(M)和当量浓度(N)已列为非法定计量单位,而属非许用单位。 这样一来许多容量分析中原来用当量、当量浓度为单位的计算公式就不再适用于用摩尔和摩尔浓度为单位的了,有些环境监测分析教材上虽把当量浓度改为摩尔浓度,但计算公式未改过来,这样就不能得出正确的计算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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