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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域工业初始排污权合作配置体系构建——以太湖流域为例
作者姓名:刘钢  王慧敏  仇蕾
作者单位:1.河海大学水文水资源与水利工程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江苏南京210098 河海大学管理科学研究所,江苏南京210098;2.河海大学水文水资源与水利工程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江苏南京210098 河海大学管理科学研究所,江苏南京210098;3.河海大学水文水资源与水利工程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江苏南京210098 河海大学管理科学研究所,江苏南京210098
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培育项目(90924027);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10AJY005);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08CJY022);2010江苏省研究生创新基金(CX10B_049R)
摘    要:针对湖泊流域工业初始排污权配置问题,在分析太湖流域工业初始排污权配置背景基础上,结合我国基本国情,从多利益相关者合作的角度出发,构建了一种政策型政府主体监管、经营型政府主体主导、多利益相关者参与的太湖流域工业初始排污权政府限额定价合作配置体系。并构建了合作配置体系的概念结构,以及合作配置路径结构,给出实现合作配置路径结构的工作流程结构。进而针对实际情况,提出保障太湖流域工业初始排污权合作配置体系应用的政策建议。

关 键 词:湖域  初始排污权  多利益相关者  合作配置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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