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期一案:尾矿库建设不认真执行“三同时”造成重大事故 |
| |
引用本文: | 安法.每期一案:尾矿库建设不认真执行“三同时”造成重大事故[J].劳动安全与健康,2008(11):40-41. |
| |
作者姓名: | 安法 |
| |
摘 要: | 案情]某选矿厂是由林某和范某共同投资的一家私营企业。为了获得建厂的批准,投资者聘请了正规的设计单位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有关建设工程尤其尾矿库的安全设施进行设计,有的设计甚至还高于国家标准,因而很快获得有关部门的批准。但是,投资者为了节约资金,要求施工单位不须完全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
|
关 键 词: | 尾矿库 重大事故 设计单位 安全设施 施工单位 投资者 私营企业 建设工程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