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法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明确规定 |
| |
摘 要: | 本刊讯 1990年9月7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明确规定。 这个法在第一章总则第六条、第七条分别规定:“公民有爱护铁路设施的义务。禁止任何人破坏铁路设施,扰乱铁路运输的正常秩序。”“铁路沿线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协助铁路运输企业保证铁路运输安全畅通,车站、列车秩序良好,铁路设施完好和铁路建设顺利进行。” 第 二章铁路运输营业的第十条指出:“铁路运输企业应当保证旅客和货物运输的安全,做到列车正点到达。” 第三章铁路建设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分别规定…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