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为先 依法治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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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赵利复.立法为先 依法治安[J].江苏劳动保护,2009(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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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赵利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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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省安监局党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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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7年前全国人大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这是我国法制建设中的一件大事,也是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一个重大步骤。《安全生产法》是我国第一部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综合性法律,它的出台标志着安全生产的法制化建设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安全生产法》以基本法的形式,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安全监管职责、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从业人员的权利义务、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处理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是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法律依据。因此,认真学习、深入领会《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的内容和精神实质,并加以贯彻落实,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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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安全生产法》 监督管理工作 安全生产工作 立法 治安 安全生产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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