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隐瞒基本情况 企业要求赔偿无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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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玉平.职工隐瞒基本情况 企业要求赔偿无依据[J].中国劳动科学,2005(7):38-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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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玉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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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北京市某投资公司在网上招聘职工,要求应聘人员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徐某到该公司应聘后,因该公司实行录用职工先签订劳动合同,开展工作,然后公司审查个人资料,如果发现不符合要求,就会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为此,投资公司先与徐某签订了《试用期劳动合同》。两个月试用期后,该公司与徐某签定了《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第3条约定:徐某应具有证券、基金执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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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国 《劳动合同》 劳动争议仲裁 法律责任 人际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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