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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回收、堆放节能灯获刑3年3个月
摘    要:正本想回收节能灯从中获利,却不料因此而获刑3年3个月。日前,顺德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环境污染案件。被告人陈某根承租一块空地堆放回收的节能灯玻璃碎片,随后转卖,先后获利5万余元。由于这些玻璃碎片属于危险废物,重量达1767.98吨,造成环境损害数额近500万元,因此经审理,顺德法院以陈某根犯污染环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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