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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旧伤复发的护理费怎么定?
引用本文:施倚.职工旧伤复发的护理费怎么定?[J].劳动保护,2012(8):114-114.
作者姓名:施倚
摘    要:编辑同志:我公司一名退休职工曾于1996年9月16日发生工伤,造成椎体骨折、腰间盘突出,在医院做了腰间盘摘除、椎管减压和腰椎内固定手术。2006年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伤残等级六级,无生活护理费。现该职工旧伤复发,需住院治疗,职工家属因该职工在住院治疗期间生活不能自理,申请陪护2人。请问:对于工伤人员旧病复发住院治疗期间的陪护问题,是否需安排陪护?如安排,陪护人数、陪护费用有什么标准依据,应该由哪方决定?护理费应该由谁出?

关 键 词:住院治疗  生活护理  腰间盘突出  内固定手术  工伤保险条例  复发  退休职工  劳动能力鉴定  鉴定委员会  伤残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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