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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九批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4]7号)
摘    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第九批国家职业标准,现印发施行。在此批颁布的国家职业标准中,美容师、物流师和公关员三个职业系重新修订,原标准相应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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