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立法缺陷亟须尽快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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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肖黎明.环保立法缺陷亟须尽快完善[J].沿海环境,2001(10):13-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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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肖黎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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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湖南东洞庭湖自然保护区的有关负责人曾道出这样一种困惑:我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中规定了“自然保护区一切自然资源由自然保护区统一管理”,渔业法中又规定:“一切渔业资源归渔业行政管理部门管理”,而水资源保护法中也规定有“防洪大堤300米以内的区域旧水利部门管理”的法律条文。由此可以看出,这些法律条文保护区在行使职权存在着相互交叉的矛盾,以致自然等方面缺乏有力的法律依据。 东洞庭湖的问题尖锐地反映出了我国水环境保护中的“条块分割”、“多龙治水”的现象。在分权的机构设置体系下,水资源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水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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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环保 立法 资源 管理体制 水资源 湖南东洞庭湖自然保护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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