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败诉的启示
作者姓名:孙力
摘    要:1997 年10月,业主刘忠以182万元的 价格购买厂华德公寓一套180平方米的房间作为住宅。入住后不久发现室内空气严重污染,刘先生全家人均感到身体不适,刘先生原有过敏性鼻炎,入住后更加严重,他儿子也经医院诊断为咽炎。特别是1998年夏季的一天夜里,由于大气炎热,室内有害气体大量聚集,睡在房间里的刘先生半夜里出现呼吸困难的症状,险些窒息而死。第二天,刘先生就找到华德公司的负责人提出退房,后经华德公司做工作而未退,双方协商于1999年6月签订协议调换到同楼房的2门202室。结果气味依旧,连电梯纸都有…

关 键 词:室内气味案 室内空气 甲醛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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