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持续发展使人们意识到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必须齐头并进。在1992年里约热内卢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上,这种观念更是获得了国际社会的支持,也受到了加拿大的高度重视。加拿大人很幸运,他们拥有很高的生活水平和丰富的环境资源,但他们知道只有谨慎从事,后代才能享受同样的利益。鉴于此,加拿大坚定地支持全球最高首脑会晤,签署了旨在保护全球环境的国际公约和协定,并采取行动协调国内经济与环境政策,将防治污染置于首要位置。 根据加拿大联邦制度,环境保护职责由联邦和省政府共同承担,省际与国际的职责争议由联邦政府裁决,自然资源的保护则是各省与各地区的职责。因此各级政府之间的合作是必不可少的。联邦环境部承担管理环境事务的主要职责;各市市政府在帮助实施加拿大环境法规方面也起到了不可低估的作用;非政府组织则致力于提高公众对环境问题的关注,并发起有关活动;加拿大的商业企业则通过采取得力的环保措施,探索因环保产品和服务需求不断上升而引发的经济机遇。成百上千普通的加拿大人也正在转变日常行为,积极地为环境保护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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