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工伤医疗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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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编辑同志:我是某单位的安全专职干部,现有个问题想听听你们的解释。我厂有名职工两年前在工作中因铁屑溅入左眼,造成眼球划破,经过多次治疗仍没能完全康复,至今仍没上班,继续在治疗。我想问问工伤医疗期怎么解释,是否是工伤者本人不再治疗为止,因为每次的治疗医院诊断都是半年后复诊,现在因为单位承包,用人单位很不满意。陈涛林陈涛林同志:来信收悉。关于因工负伤职工的工伤医疗期,在原劳动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中有明确规定。该《试行办法》第四章第十八条规定: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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