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的诉求应否得到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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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华,栾居沪.李某的诉求应否得到支持[J].中国劳动科学,2009(10):53-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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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华 栾居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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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省聊城市劳动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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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案情简介
李某系甲集团公司职工。2005年,甲集团公司安排李某到其下属企业乙机械公司(法人单位)工作,李某的劳动关系仍保留在甲集团公司。2008年1月,乙机械公司被法院宣布破产,因甲集团未为李某安排新的工作岗位,李某一直未上班。两个月后的5月22日,甲集团公司下发了《关于对李某等20名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处理决定》(下称《处理决定》),理由是李某自“2008年1月起旷工至今,连续旷工5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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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集团公司 公司职工 诉求 解除劳动合同 案情简介 法人单位 下属企业 劳动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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