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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禁止歧视”法律制度
引用本文:董润青.美国“禁止歧视”法律制度[J].中国劳动科学,2009(3):26-28.
作者姓名:董润青
作者单位:上海蓝白律师事务所
摘    要:美国当代的“禁止雇佣歧视”制度始于1964年制定的《民权法案》第七章,该法禁止雇主基于种族、肤色、宗教、性别或国籍实施歧视。随后美国联邦政府又先后出台了《反对就业年龄歧视法》(ADEA)、《美国残疾人法》(ADA)、《公平报酬法》(EPA)等禁止歧视的法案。在州的层面上,许多州将“禁止歧视”的范围扩大到了婚姻状况、政治背景以及性取向。

关 键 词:美国联邦政府  年龄歧视  法律制度  《民权法案》  婚姻状况  政治背景  雇主  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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