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案是否超过仲裁时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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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朱忠虎.该案是否超过仲裁时效[J].中国劳动科学,2009(9):53-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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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朱忠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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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劳动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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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案情简介:陈先生原是某公司的物资销售员。2003年10月,公司经过股东会研究决定并经职代会同意,对物资销售员进行承包经营。同年12月1日,陈先生与公司签订5年期《承包协议》。协议约定,公司提供物资和周转金共折合人民币49万元,给陈先生做为承包经营铺底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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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仲裁时效 承包经营 案情简介 销售员 公司 物资 职代会 股东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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