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公安部关于全国优秀农民工在就业地落户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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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人社部发2008]9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厅(局)、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劳动保障局、公安局:国务院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决定,表彰1000名全国优秀农民工。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关于“对农民工中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高级技工、技师以及其他有突出贡献者,应优先准予落户”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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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农民工问题 社会保障部 人力资源 公安部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就业 于全 劳动保障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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