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公安部关于全国优秀农民工在就业地落户的通知
摘    要:人社部发2008]9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厅(局)、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劳动保障局、公安局:国务院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决定,表彰1000名全国优秀农民工。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关于“对农民工中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高级技工、技师以及其他有突出贡献者,应优先准予落户”的精神,

关 键 词:农民工问题  社会保障部  人力资源  公安部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就业  于全  劳动保障厅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