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煤地采矿山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
| |
摘 要: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非煤地采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非煤地采矿山生产安全事故,依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本行政区域内从事非煤地采矿山生产、建设及矿产资源勘查活动中使用坑探工程的生产经营单位,适应本办法。第三条非煤地采矿山安全生产坚持“依法治矿、可持续发展、安全第一和发展先进生产力”的原则。第二章企业安全管理第四条非煤地采矿山企业应当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
|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