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法制观念 搞好劳动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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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江涛.加强法制观念 搞好劳动保护[J].劳动保护,198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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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江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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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劳动保护工作要有法律保障。社会主义法制越健全、劳动保护立法越完善,劳动者在生产中的安全健康就越有保证。 建国30多年来,我们党和国家制订了一系列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令。1949年全国政协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中规定我国实行8-10小时工作制;“保护青工女工的特殊利益。实行工矿检查制度,以改进工矿的安全卫生和设备”。1954年宪法91条、92条规定“国家通过国民经济有计划的发展,逐步扩大劳动就业,改善劳动条件和工资待遇……”;“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1978年新宪法48条规定:“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国家根据统筹兼顾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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