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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是重庆高速路上“执法者”?
摘    要:普通案件影响深远 5月5日晚8时20分,朱中秋和弟弟朱宗东驾驶一辆货车,行驶在渝涪高速公路上。在距离重庆市大约20公里处,和一辆同向而行的小货车发生刮擦.由于均超载严重.两车侧翻在公路上。朱中秋的弟弟朱宗东当场死亡。 随后,重庆市高速公路行政执法总队第二大队的事故调查人员赶到现场勘查。5月31日,该大队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朱中秋对事故负全部责任。朱中秋不服,向重庆市汀北区法院递交了行政诉状,认为执法总队第二大队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属超越职权.要求法院撤销这份《交通事故认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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