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案件的被告举证责任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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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周明,郭霞普.环境污染案件的被告举证责任原则[J].环境导报,1998(4):44-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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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明 郭霞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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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盐城市环境保护局!盐城224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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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被告负举证责任原则是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因特殊的民事侵权行为引起争议后被告或被申诉方否定原告或申诉方提出的侵权事实需负举证责任的一项法律制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七十四条规定:“在诉讼中,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但在下列侵权诉讼中,对原告提出的侵权事实,被告否认的,由被告负责举证:(1)因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2)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3)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可见,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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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环境污染 案件 被告 举证 法律 环境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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