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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新目标: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
作者姓名:曾颖如
摘    要:珠海市自1989年开展全省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以来,获得五年第一,两年第二,环境质量始终保持良好水平:大气环境质量保持国家一级标准,水环境质量保持国家二类至三类标准,区域环境噪声达到国家标准。1996年被国家环保局确定为全国69个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之一。1997年珠海的环境保护工作又把目标设立在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上。目前只有张家港市在1996年7月被国家环保局授给予“国家环保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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