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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特种设备相关指令中基本安全的要求
引用本文:钱剑雄,戚月娣,张丽.欧盟特种设备相关指令中基本安全的要求[J].中国特种设备安全,2014(4).
作者姓名:钱剑雄  戚月娣  张丽
作者单位: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
基金项目:“十二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06课题“基于风险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关键技术研究”之研究任务“安全技术规范的基本安全技术要求优化研究”的研究成果
摘    要:正1985年,欧洲共同体理事会颁布了《关于技术协调与标准的新方法的决议》(85/C136/01),自此建立了按照新方法制定欧盟指令,以欧盟协调标准作为支撑的较为完善的欧盟技术法规和标准体系。新方法指令的特点是只在安全、健康、环保等方面规定基本的强制性的要求,而达到指令目标要求的途径是多方面的、有选择余地的,可以由制造商自行选择,并由相应的合格评定程序对于产品是否符合指令基本要求予以判定。与特种设备相关的欧盟指令基本上都是新方法指令,这些指令中都规定了设备应当符合的基本安全要求,并形成一个专门的附件,作为指令的重要内容之一。

关 键 词:合格评定程序  技术协调  轿厢  强制性要求  欧洲议会  法规标准  贸易障碍  中都  贸易技术壁垒  具体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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