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环委会决定试行——环保补助资金“拨改贷” |
| |
引用本文: | 山乡.国务院环委会决定试行——环保补助资金“拨改贷”[J].环境保护,1987(12). |
| |
作者姓名: | 山乡 |
| |
摘 要: | 【本刊讯】十月二十一日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在李鹏副总理的主持下,召开了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听取了曲格平同志关于征收排污费工作汇报及关于改革排污费使用方式的说明意见,委员们对改革排污费使用方式展开了热烈的讨论。会议原则通过了“建立污染源治理专项基金贷款的暂行办法”,待上报国务院批准后正式发布。李鹏副总理在会议上作了重要讲话。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