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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批准全国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地区的通知环发[2003]128号
作者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摘    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 根据我局印发的《关于开展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工作的通知》(环发2003]5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局(厅)报送了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工作方案。根据生态环境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按照各地上报的不同生态环境类型和地区,确定下列地区为全国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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