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江都安监窗口实行“提前告知”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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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朱安.江苏江都安监窗口实行“提前告知”制度[J].现代职业安全,2010(11):13-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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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朱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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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提高企业对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制度的重视程度,江苏省江都市安监窗口结合自身工作职能,实行“提前告知”制度,以更好地营造有利于企业快速发展的政策环境、法制环境和市场环境,避免企业因疏忽而发生安全生产违规违法行为或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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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江都市 江苏省 窗口 市场环境 许可证制度 危险化学品 服务意识 工作职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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